美国留学不回国违约金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定:
违约情况:
如果留学生在留学期间擅自变更留学国别和留学身份、自行放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和国家公派留学身份、单方面终止协议、未完成留学计划擅自提前回国、从事与学业无关活动严重影响学习、表现极为恶劣、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逾期3个月(不含)以上、未完成回国服务期等行为,构成全部违约。
违约金计算:
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30%的违约金。
部分违约情况:
如果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逾期3个月(含)以内,构成部分违约。在这种情况下,违约人员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20%的违约金。
特殊情况:
如果因航班等特殊原因超出规定留学期限1个月(含)以内抵达国内,不作违约处理。
以上规定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七条制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有所变化,建议联系使领馆或专业法律人士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