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后保留学籍并毕业的相关流程如下:
申请保留学籍
学生在入伍前需联系所在系,并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批准函或介绍信、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的《同期毕业申请书》和《承诺书》。经系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课程学习与考试
学生需查询未修完的课程,并参加学校安排的统一考试。学校不面向参军学生单独安排某课程的考试。
入伍前已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
毕业资格审查
申请同期毕业的学生在原预计毕业时间参加毕业资格审查,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结业证书。
不及格课程可在毕业后一年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一次,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补考不及格或逾期未补考者,以后不再安排补考,作结业处理。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所属系将部队出具的批准函、《同期毕业申请书》、《承诺书》原件及部队的请假条(可为复印件)等收齐后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予以办理同期毕业手续。
退伍后复学
退役后,学生需返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复学手续,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
其他注意事项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
退役后,学生需保持军人的战斗作风,按时完成各科的学习任务,并按时毕业,拿到自己应该拿的毕业证。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学生在入伍前详细了解所在学校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保留学籍并按时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