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籍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户籍要求 :申请人及其父母需有新疆常住户口,户口需在2006年1月1日以前迁入或已在新疆。如果申请人因升学户口已迁出新疆,但迁出时间与升学时间一致,此种情况也可视为符合户籍条件。教育阶段要求:
申请人需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和预科学习阶段)的自费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
申请人年龄需在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一年制硕士研究生,如果可以提供半学年以上学习成绩的(从入学时间到申报截止时间满6个月的),也可视为符合年级要求。
不可申报情况
一年级及预科阶段的在读生;
不在校的毕业生;
本硕连读或硕博连读一年级的在读生;
以校际交换或合作办学形式出国留学的各年级学生。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2012年的规定,具体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联系新疆当地的教育厅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的奖学金申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