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的创业补贴金额根据不同的标准和条件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补贴标准:
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一等资助:10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0名。
二等资助:5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5名。
三等资助:3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30名。
初创企业补贴
个人:10000元。
合伙创办企业:每人10000元,最多不超过10万元。
社会保险补贴
单位实际缴交部分高于最低缴交标准:按深圳市当年度最低缴纳标准补贴。
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据实给予补贴。
特定区域补贴
罗湖区:
对2023年1月1日后在罗湖实际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的罗湖区留学人员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补贴资助,最高100万元。
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预选赛奖励的,给予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2万元、三等奖8万元、优胜奖5万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资助3万元。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经审核通过的留学人员企业,给予20-100万元创业启动资助,具体金额根据项目等级评定。
天津:
初创型启动专项: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潜力型启动专项: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上海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每年投入4000万元,新近来沪工作、创业海归及团队,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政府资助资金。
广州
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人员,在穗购房或租房居住的,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助费。
这些补贴标准和条件旨在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在不同地区创新创业,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参考各地的相关政策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