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的留学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入学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汉语水平达到浙江大学入学标准的外国留学生均可申请就读本科专业。
学校根据申请人的汉语水平、高中阶段学习成果等,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奖学金资助
获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的外国留学生,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分配计划,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安排汉语补习。
自费留学生
自费外国留学生申请材料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初审,提交教务处审批。
经批准入学的自费外国留学生,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办理和寄送录用通知书和来华留学签证申请表,由教务处负责编制学号,安排进入各专业学习。
插班生
在其他国内外本科院校在读的外国留学生,和与我校签有合作沟通协议的国外院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申请转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经审核合格后录用为插班生。插班生在原就读院校获得的课程学分,若符合我校学分认定要求,可予以确认。
入学手续
外国留学生新生应凭录用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来校办理入学手续,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因故不能按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国际教育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转学
经学校有关部门认可,学习确有困难,不转专业不利于个人发展的;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有高水平论文、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外国留学生可以转专业。
汉语言专业
汉语言专业外国留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但可在退学后重新申请其它专业学习。学校根据相关入学标准重新审核其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录取。
结业生
结业外国留学生可在结业后3个月至学习年限内申请返校重修补考其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重修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从换发时算起。逾期不申请补考或到规定年限考核仍不及格者,不再具有重修补考的资格。
毕业要求
经审查准予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其他要求
年龄2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和影响正常学习的身体或精神疾患)、品行端正的非中国籍公民。
持有外国有效护照,已高中毕业(申请时尚未毕业者须提供预毕业证明,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国籍要求:符合教育部教外函〔2020〕12号文件规定。
语言水平要求:汉语授课的专业,申请人需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具体要求请查看汉语授课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国际学生在中等教育阶段(初中和高中)必修课程的授课语言是汉语的,可以免除汉语水平考试。
这些政策为外国留学生提供了详细的入学、学习、转专业和毕业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留学生能够顺利地在浙江大学完成学业。建议有意向的留学生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