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的方法如下: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学生需要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保留学籍的原因,如入伍、创业、疾病、怀孕等。
学院领导审批:
院(系)领导审批学生的申请,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申请,对符合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待遇,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定期缴纳学费:
即使保留学籍,学生仍需按时缴纳学费。
提供相关证明:
申请保留学籍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入伍通知书、疾病证明等。
家长同意:
申请保留学籍需要家长签字同意,并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报批程序:
学生需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相关报批表,并办理报批程序,最终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
完成离校手续:
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离校手续,并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异动处理: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所有资料齐全后,会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建议学生在申请保留学籍前,仔细阅读学校的相关规定,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