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评审职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在本市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
在首次申报评审时,可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学历资历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的具体数量和有关条款的限制,但需提供足以说明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学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外文材料应提供中文译文)。
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条件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
申报条件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准入要求。
有基本工作量或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如教师课时量、医生临床工作量或支教、支医工作经历等)须符合相应要求。
学历与工作经验
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在境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在境内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及以上。
业绩成果
提交的业绩材料必须是在国外期间取得的。
必须是回国后首次申报职称。
业绩成果须不涉及申报专业或学科相关。
所需材料
送审名册。
《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经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境外工作经历证明,所持任职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总结。
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科技成果证明、论文、著作、译作等材料。
《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表》(A3纸打印一式6份)。
工作量证明(如教师经单位教务部门签章的课时量明细,医生经单位医务部门签章的临床工作量证明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建议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