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国留学不回国,可以办理以下手续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对象:符合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
材料: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原件(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办理地点: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
特殊情况:如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办理。
学历认证
替代证明:如果超过两年无法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可以通过学历认证作为替代。
留学签证延期
条件:必须在学签过期之前至早30天申请延期。
时长:学签延期时长不能超过护照过期日期。
申请方式:可以在加拿大以当前学签上相同的条件逗留,直到学签申请有结果。
恢复学生身份
适用情况:学签过期且未申请延期,但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恢复学生身份。
户口恢复
中国国籍:凭出国护照和原户口注销登记直接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非中国国籍:需先放弃国外国籍,回到中国恢复国籍后再办理恢复户口。
其他手续
父母办理绿卡或移民:如果子女成为美国公民,父母可以办理绿卡或移民美国。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手续进行办理,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