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资助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年龄满18周岁。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身心健康。
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在出国留学前应具有贷款人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应具有贷款人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抵押财产仅限于可设定抵押权利的房产;质押品仅限于国债、本行存单、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保证人应为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贷款用途为支付留学者在境外读书所需的学杂费和生活费,贷款者的年龄要在贷款到期日时不超过55周岁。
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以及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生活费的证明材料。
贷款额度和年限:
留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学费、生活费及其它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50万人民币,期限一般为1~6年,最长期限不超过6年。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留学生资助的申请人具备必要的政治素质、专业基础、语言能力和财务担保,以便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按时回国。不同的资助机构和项目可能有额外的具体要求,建议申请者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