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保留学籍的方法如下:
提出书面申请:
学生或其家长需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保留学籍的原因和期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小学保留学籍的期限为一年,但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延长。
休学手续:
若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在校学习,家长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学生将获得休学证明。休学期间,学生的学籍将被保留。
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后如需复学,应提前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并附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部门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学生即可复学。
费用缴纳:
在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仍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以确保学籍的有效性。
成绩认定:
学生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时,需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办理此程序。
离校手续:
学生需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前往各行政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完成离校手续后,学生应将《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系统异动处理: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在收到所有相关报批材料后,将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进行相关异动处理,以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无误。
建议学生在申请保留学籍时,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充分证明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同时,学生和家长需密切关注学籍保留期限和相关规定,确保按时办理复学手续,以免影响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