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费出国留学工资(生活费)的发放,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相关规定的概述:
预发生活费
对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生活费在国内会先预发三个月。
剩余生活费的发放
对于英国、美国等存在地区差异的国家,生活费按照留学身份所对应的最低标准发放,不足部分由国外管理单位补足。
对于没有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国家,生活费发放方式会根据留学期限有所不同。
具体标准
留学期限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国内预发三个月生活费,剩余部分回国后补发。
留学期限六个月以上至一年以内(不含一年):国内预发六个月生活费。
留学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国内预发三个月生活费,剩余部分由驻外使(领)馆代为发放。
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会根据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发达国家的资助额度大约在每月1万元到2万元人民币。
国内工资
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公派出国人员在国内的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并计算工龄。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2012年和2019年的数据,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相关驻外使领馆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