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通常指的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 在我国认可的国外高等院校学习满一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 或在国内已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博士后、合作研究满一年,学成后直接回国或在参加工作后回国的海外留学人员;
3. 留学回国创业人员是指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的海外留学人员,且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法人代表,或者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对于留学回国人员的具体认定,可能因地区、用人单位及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例如,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可能依据留学生毕业两年内是否缴纳社保或学位认定时间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