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毕业落户天津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单位劳动合同
在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在天津无合法自由住所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在津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单位无集体户证明
进行落户登记
前往天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国外(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登记
提交申请
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天津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
等待审批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迁出手续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
办理落户手续
持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和天津公安机关发放的《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具体条件:
学历型人才:海内外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技能型人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
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回国人员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可办理本人、配偶(结婚满三年)及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
在国外取得永久居住权的、具有华侨身份的,不按照此项政策办理在津落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天津市公安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