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上课而想保留学籍,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操作:
提交申请:
学生本人需要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如果是请人办理,则需要出示委托书及申请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证明:
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是必须的。此外,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也需要提供,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如果无法邮寄,可以使用传真件。
办理成绩认定:
学生需要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办理此程序。
领取报批表:
老生携带1-5项办理的资料,新生则携带1-4项资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并办理报批程序。
审批与备案:
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学生需要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学籍管理科将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离校手续,并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最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所有资料齐全后,会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复课与继续休学:
休学期满后,如果学生仍不能如期复学,应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法定监护人异地工作(生活)等证明,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批准,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可以继续休学。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学生申请休学以保留学籍,仍然需要按期缴纳学费。此外,休学期间学生不需要上课,但仍保留学籍,但通常不会享受勤工俭学、奖学金、保险等学生待遇。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