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青岛留学生落户政策的基本条件如下:
1. 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2. 或者在国内已具有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进修连续一年以上者;
3. 联系好国内工作单位,可申请办理就业和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外进修或工作者,须提供国外单位的进修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内单位接收函原件;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房屋产权证(居住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结婚证、子女随迁证明等。
请注意,政策可能会随时间更新,建议联系当地公安部门或留学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