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学生补助的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登录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格审核”进行在线办理。
资格审核
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受理后2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出具资格审核意见。
专家评审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审核及公示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专家的评审建议确定拟资助名单及资助等级,并在其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执行与资金拨付
获资助单位应当在公示期满一年内完成项目执行并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资金申请。申请资金时应提交获资助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清单和支出单据、支付凭证及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书等材料。
申请条件
留学人员需持有企业股份(认缴注册资本)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留学人员需在国(境)外学习、工作3年以上(可以在不同的国家)。
留学人员企业应当指定一名符合申报条件的留学人员股东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
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申请表。
企业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包括人才资源、科研创新能力、市场前景、风险投资及所属行业情况等)。
专利、著作权证书或者知识产权承诺书。
攻读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的提供访问单位出具的工作材料。
在国(境)外学习、工作3年以上的材料(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材料或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
注意事项
若您是合伙创办企业并满足补贴条件,所有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应联合提出补贴申请。您可以选择书面委托其中一位合伙人或股东代为提交申请,并确保附上所有必要的相关资料。
当以同一初创合伙企业名义提出补贴申请时,所有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应联合提出补贴申请,并确保附上所有必要的相关资料。
请确保按照上述流程和条件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