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想要落户北京,可以参照以下步骤和条件:
落户条件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并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赴中国香港、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落户福利
优秀人才最高奖励100万元。
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
可购买免税车一辆。
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
落户流程
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在线申请。
在京用人单位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用人单位专办员按照预约时间前往中心提交由单位审核通过的留学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材料。
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处理,留学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请求。
注意事项
私企、民企和部分国企不再有留服落户指标。
2024年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服中心)仅受理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的落户申请。
建议留学生在申请落户北京前,仔细阅读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并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同时,可以通过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