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开具留学证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必要文件
港澳通行证(如有多本,则必须携带首次来港时学生或工作签注的旧港澳通行证和最新港澳通行证)。
学生证或职员证正本。
如委托他人代办,则需要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书、委托人的港澳通行证中全部来港学生签注或工作签注页和有委托人相片一页之影印副本,以及学生证或职员证之影印副本。
选择办理地点
到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办理。
办理时间
原则上,在离开香港前的三个月内都可以到中联办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文件到中联办后,保安会指引你去大厅服务台,领取一个号码牌。
填写一份“留学证明申请表”。
提交表格后,需要支付20港币的手续费。
立等可取,一份“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即可到手。
建议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在离港前至少一个月到中联办办理,以免因时间紧迫而错过办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后办理,建议提前咨询中联办的工作人员,确认相关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