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想要回原户籍地恢复户口,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准备材料
出国前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最后一次回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
如有需要,可能还需提供房屋权属凭证或拟落户户主(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
提交申请
向出国前户口注销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恢复户口的申请。
如有其他落户需求,可在县(市、区)内其他公安派出所或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内部核查
公安机关会对户口注销情况进行内部核查。
审核与办理
审核通过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进行学历认证、档案转移、单位劳动人事关系建立等步骤。
办理落户手续,可能需要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户口转移
最后,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