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出国留学期间,党员的组织关系处理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保留党籍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未学成回国之前,其党员组织关系应保留在原单位。
出国留学超过5年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会被停止党籍。
转移组织关系
对于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的党员,一旦出境,其组织关系即停止,并可能转移至县级或相当县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恢复党籍
留学回国后,党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恢复党籍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超期回国,需要本人向党组织申述理由,经审查无问题后,方可恢复组织生活。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党员因私出境需要延期,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延长保留党籍期限的申请,并经上级党委批准后方可延长。
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申请的,可能会被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交纳
党员在保留党籍期间一般不交纳党费,回国后应及时补交。
退党
党员本人在出国前提出要求退党的,可以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应的程序办理,并与所在党组织保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