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后建立档案的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本科和硕士的学位证及成绩单;
境外学历的认证报告原件;
若高中未毕业,需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及成绩单;
若未就读过初中,需提供个人履历表并签名承诺。
前往人社局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填写《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
提交相关材料,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建立档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会出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签订该合同后,需前往当地人才服务中心;
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合同内容,为留学生建立个人档案。
档案存放
拿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接收函》,此函件作为档案存放的证明;
确保首次社保缴纳至计划落户的城市,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建档后,妥善保管好档案存放的详细地址,便于日后调档;
若在国外取得学位,需先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若有工作单位,需办理《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确保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