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留学生”是指 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非法入境
未持有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合法有效的入境证件。
未经边防检查站查验而进入我国国境。
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入境证件入境,冒用他人入境证件入境,逃避入境边防检查,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入境。
非法居留
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
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
外国人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
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非法就业
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
超出工作许可限定的范围工作。
不在工作许可限定的单位工作。
外国留学生超出勤工助学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
“三非留学生”的存在不仅带来了管理上的难题,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经济甚至安全方面的问题。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涉及法律、行政管理、社会教育和国际合作等多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