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借读时, 原学校可以保留学籍。以下是具体的依据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借读生通常由于户口、成绩不够等原因导致学籍(或户籍)与所在学校(或所在地)不一致,但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现有情况,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在该校借读,借读学生按上级规定收取借读费。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未规定借读必须转学籍,因此借读生学籍可保留在原学校。若出现学籍被原学校强制转走或取消的情况,表明问题比较严重,应及时咨询教育主管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具体操作
要求借读的学生,应持原学校同意到外借读证明,经接收学校同意后,报借读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备案,方可借读入学。借读生在借读学校不办理正式学籍,学籍由原所在学校保留。
高中借读应当在原就读学校登记备案,并由原学校和借读学校签订协议,确保转学生享受和原班同学同样的待遇。原学校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生进行处罚或取消在校学籍。
建议
为确保学籍正常保留,建议学生和家长与原学校保持密切沟通,定期查询学籍状态,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咨询教育主管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综上所述,出去借读时,学生可以保留原学校的学籍,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借读手续,并确保与原学校保持沟通,避免学籍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