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在北京建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留学人员建档申请表》(一式两份)。
国内外中学学籍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包括中联办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教育或台办有关部门开具的《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
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期间的护照(含《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证页。
本人户口簿和 身份证。
与在京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已就业)。
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生育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建议:
留学生在办理建档手续前,先咨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如果档案已经存放在其他地方,需要先进行档案转移,再将档案调入北京。
建档后,建议及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