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离婚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是否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和建议:
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如果存在争议,例如对国外财产的主张权利、子女抚养等问题,则需要回国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提供相关证据。若两国之间有司法协助协议,法院可委托外国法院代为核实相关证据。
委托代理人
若夫妻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子女抚养
父母离婚后,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抚养的孩子,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孩子由谁抚养,父母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子女权益和父母个人情况判决由一方抚养。
建议
提前规划:在决定离婚前,建议夫妻双方充分沟通,明确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以便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收集证据:如果涉及国外财产,应提前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提供。
选择代理人:若无法亲自回国,选择一位可靠的代理人和律师事务所至关重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通过以上步骤和建议,可以更加顺利地完成留学回国后的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