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留学生落户资料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必要材料
填写完整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现场填写的个人入户声明书。
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
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
留学人员户口注销证明,由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所在地分局窗口出具。
本市人社部门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广东省工作证明》或在本市参加的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
住房证明,根据落户类型的不同,需要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住房产权证明等。
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人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审核流程
受理机构为中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各镇区人社部门引进的学历型人才在所在镇区人社部门办理,之后需到对应所在市、镇(区)公安户政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审核时需提供和审核的材料包括《入户申请审批表》、《中山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人才学历证明、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审核权限和时限
具体的审核权限和时限没有在文档中详细说明,但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好所有材料,并按照流程提交申请,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可以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了解详细的审核流程和可能遇到的问题,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