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因病可以休学半年或更长时间的情况通常包括:
慢性病:
如肝病、肺病等需要住院治疗的疾病。
严重精神疾病:
如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等,在急性发作期可能需要长期治疗和住院。
传染性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患有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生,在治疗期超过半年时,学校应令其休学。
需要长期治疗的疾病:
如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严重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这些疾病需要长时间休养和治疗。
其他无法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疾病:
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学校可令其休学。
在办理休学手续时,学生或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