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留学生读书落户政策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
这些人员来厦门工作,本人可以携带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落户。
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
这些人员来厦门工作,可以为其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落户。
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且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与厦门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营业执照后,可以按规定将户口迁入厦门市。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取消被投靠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限制。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携带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户口受理窗口申请。
网上办理
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区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
《出国留学人员来厦工作登记表》一式二份,该表须由用人单位及其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市人社局留学中心通过网上推送的《落户人事信息》(窗口民警打印存档)。
原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通过内部核查,不要求申请人提交)。
中国护照。
《结婚证》。
子女出生证明(提交的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公证机关公证,附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人员翻译的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翻译人员签名)。
落户地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
注意事项
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凭用人单位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即可向市人事局申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年龄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的留学人员,联系到接收单位的可以来厦定居,凭工作单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即可到市人事局办理工作手续,再凭市人事局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随时间有所更新,建议直接联系厦门市公安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