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名称认证的详细要求如下:
本科学位认证
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学士学位课程必须在认可的大学进行。
非学士学位认证
需要提供教育部认可的高等学历证明。
需要提供香港教育局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硕士学位认证
需要提供硕士毕业证书。
硕士课程必须在认可的大学进行。
博士学位认证
需要提供博士毕业证书。
博士课程必须在认可的大学进行。
证明文件要求
证明文件必须提供中英文对照件。
如证明文件非中英文版本,需提供翻译件,并由翻译员签署并注明资格和联系方式。
所提供的学历证书应为原件或经相关机构公证的副本。
时间要求
证明文件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前不少于6个月发出。
其他材料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建议:
在进行留学名称认证前,请确保所有相关证明文件都齐全且符合要求。
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以确保认证过程顺利进行。
选择正规、有资质的翻译机构进行证明文件翻译,以确保翻译件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