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留学生落户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材料,其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要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
认证材料
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申请材料
入户申请书;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教育部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申请流程
携带上述申请资料,提交申请:
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
等待相关办理机关审查结果: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市、区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在接到审批决定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建议:
留学生在申请落户前,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可以通过南京市政务服务平台或相关官方网站了解最新的人才落户政策和详细办事指南,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