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医保局、国家移民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该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业和为国服务,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以下是政策的主要内容:
促进留学回国人才高质量充分就业
将留学回国人才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
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双向选择招聘留学回国人才。
留学回国毕业生按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招聘(录)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吸纳类、技能培训类、就业见习类、创业扶持类等政策支持。
持续推进就业见习岗位募集,组织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才参加就业见习,鼓励见习单位按规定积极留用见习期满留学回国人才。
举办留学回国人才专项招聘会,加强国家留学人才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依托全球人力资源服务贸易网络,为留学人才求职就业提供支持。
鼓励支持留学回国人才竞聘国际组织岗位。
支持留学人才回国创业
留学人才可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
留学回国人才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深入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遴选资助留学回国人才初创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助推企业快速发展。
鼓励各类创业引导基金、专项扶持资金、种子资金和信用担保资金加大对留学回国人才创业企业的支持。
鼓励留学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支持鼓励广大留学人才通过兼职、合作研究、回国讲学、学术技术交流、考察咨询、创新创业等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搭建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支持各地举办海内外人才项目交流对接活动,举办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大赛。
规范留学回国人才学历学位认证
留学回国人才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与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对应关系的,可作为在国内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职业资格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等的条件或参考依据。
这些措施体现了国家对留学人才的重视,旨在为他们回国工作、创业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