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在申请证明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护照 :有效期应晚于2025年9月,并上传所有来华签证页。学历和成绩单
经公证的高中毕业证书及成绩单。
在校学生需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并应于2025年9月前获得学位。
英语以外语种的文件需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语言能力证明:
具体要求见专业目录。
体检证明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需英文填写,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通常为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其他支持材料
各类竞赛、文体活动的获奖证书或证明。
财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
身份证和户口本(包括父母)的复印件。
推荐信,最好用学校的稿纸,加盖校长(班主任)和学校的章。
健康证明到有关出入境检查检疫部门开具。
自我介绍书或个人陈述,说明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受教育历史。
学习计划书,说明学习目的和计划,以及个人特长和未来打算。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需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
对于因公护照上交或丢失的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交换留学生、博士后和访问学者需要提供相应学习经历证明。
在国外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后进一步深造的,需提供相应的文凭及成绩单、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和申请目的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准备申请前,详细查阅相关机构或使领馆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