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归国留学生落户政策

教育巴啦啦 · 2024-12-28 03:56:50

截止2024年,普陀归国留学生落户新规如下:

恢复户口

对于回国后欲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留学人员,辖区派出所可以凭回国留学人员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直接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对于需要在本市、县内其他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的,落户地派出所可以凭回国留学人员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证明中应载明户口注销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内容),办理落户手续。

对于已在当地取得具有产权住房的,可在原住房所在辖区派出所恢复户口;对于没有产权住房的,可以其本人在当地按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朋友以及原工作单位的先后次序,凭有关当事人或单位出具的同意该申请人迁入本户的局面证(声)明材料以及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恢复户口;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其凭上述证明在当地保存其档案的人才中心落户。

原籍落户

对于回国后欲在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留学人员,各地公安机关应准予其凭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申报恢复户口,原籍户口所地公安机关经核实后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就业地落户

对于回国后欲在就业地落户的留学人员,原则上除北京、上海以外的各地公安机关应准予其凭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就业单位以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在当地的落户手续。

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也应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承受能力,适应放宽相关政策。

这些规定旨在妥善解决出国(境)前已注销常住户口、且未在国(境)处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落户问题,提供便利和支持。建议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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