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护照保管规定如下:
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留学生应随身携带护照,并确保其安全。在外出时,护照应贴身携带,避免放在容易丢失或被盗窃的地方。
配合警方查验:
在遇到警方查验时,留学生应积极配合,出示护照以证明身份。
避免私自涂改或污损:
护照是重要的身份证件,不得私自涂改或污损,也不得加盖印章。
复印件的存放:
建议将护照复印一份,与原件分开存放,以备不时之需。在必要时,也可以到公证处公证护照复印件留存备用。
安全存放:
不使用时,应将护照存放在防火、防水、防盗且自己清楚的安全地方,避免将护照与身份证等证件放在一起,以防同时遗失。
及时报失并补办:
一旦发现护照丢失,应立即到遗失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报失证明,然后到本国使领馆办理新护照,最后到出入境管理部门补办签证。
拾获他人护照的处理:
如果拾获他人护照,应尽快交给本人,或寄送给原发照机关或就近的使领馆处理。
原中国公民的护照处理:
原中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应妥善保存原中国护照,或将其送使领馆注销,并将注销后的中国护照退还本人。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留学生在留学期间能够合法、安全地使用护照,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