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条出国留学政策是中国针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制定的一系列规定,旨在支持和鼓励公民自费出国留学,并规定如下:
留学资格:
中国公民个人通过正当和合法手续取得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并办好入学许可证件的,不再受学历、年龄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均可申请自费到国外上大学、专科、本科、研究生或进修。
学籍保留:
高等院校的在校生(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可以在学校单位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留学后保留学籍1年。应届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如果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应服从国家分配,到工作单位后再申请和办理自费出国留学。
审批程序: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批工作,除特别规定外,均按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处理。在校学生或在职职工申请时,学校和单位应签署意见。
费用承担: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生活费、学费、医疗费、往返旅费)均由本人自理。如需用出国旅杂费,可凭公安部门签发的出境证件和前往国的入境签证,自备人民币,按规定向中国银行申请兑换外汇。
工作权益:
在职职工自费到国外留学的,一般可停薪留职,本人要求退职的,可予同意。停薪留职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开始停发工资。出国进修人员5年以内回国参加工作的,可连续计算工龄,5年以后回国参加工作的,按出国前工作时间与回国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回国待遇:
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包括自费转为自费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工作的,由国家提供回国国际旅游费。
这些政策体现了中国政府对自费留学生的支持和鼓励,以及对其回国后可能面临的实际困难的考虑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