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留学的学费收回方式如下:
直接支付到留学单位账户
国家留学基金委可以按照留学单位规定的外汇币种,将学费直接支付到留学单位的账户。
个人先行支付,后申请报销
留学人员应事先咨询留学单位的外办或财务部门,获取留学单位接受境外转账的卢布账号、SWIFT代码、BIK代码和VO代码(使用附件3)。如果留学单位不接受直接转账,留学人员需要先个人支付学费,然后再申请报销。
建议
提前规划:在留学前,留学人员应尽早与留学单位联系,了解学费支付和报销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妥善保存相关文件:在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妥善保存所有与学费支付和报销相关的文件,如汇款凭证、收据、发票等,以备后续报销使用。
及时申请报销:根据留学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交报销申请,以便尽快收到学费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