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后回国落户,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要求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时间:
出国一年以上(360天以上)。
户籍要求
如果是家庭户口,需要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
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出国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需要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其他要求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出国回国人员。
出国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申请材料
《出国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
《出国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国家教育部出国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出国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
本人通行证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申请步骤
进行学历认证。
与在京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聘用单位登记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
档案转移至用人单位或留学生服务中心。
个人通过官方网站注册,并递交材料。
审核通过后,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联系相关机构或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