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调档函的解决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确定档案保管单位
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留在原毕业学校。
准备必要材料
身份证。
护照。
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入学证明。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如适用)。
开具调档函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
或者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
档案转递
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安全方式转递档案。
档案存档
将档案提交到留学生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进行存档。
存档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并且需要保存好相关合同和收据。
注意事项
档案转递严禁个人自带,必须通过安全的邮寄方式。
留学回国后应及时与原人事档案存档机构联系,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与原人事档案合并归档。
以上步骤根据最新发布的参考信息整理得出,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政策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的人才服务机构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