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材料进行操作:
准备材料
高校录取通知书
身份证(或户口本)
高中毕业证(对于大学生)
入伍通知书(如果适用)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成绩单(如果适用)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至学校招生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审批流程
学工办或院系审批后,材料需交至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
学校审批通过后,进行学籍异动。
特殊情况
如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上课,可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原学校教导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保留学籍。
费用缴纳
根据学校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保留学籍的管理费。
学籍证明
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需携带学生证。
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可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招生办公室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