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湖北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补贴政策概览:
高层次留学人才津贴
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回国高层次留学人才,每月最高可获得相当本人工资10倍的津贴。
在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每月另给相当工资5倍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津贴。
作出重大贡献的,最高可给予10倍于工资的津贴。
大学生就业补贴
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具体金额根据学位不同而异:
本科生:1万元
硕士研究生:3万元
博士:5万元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县市工作满3年后,可再获得相应补贴。
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湖北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奖学金,奖励对我友好、成绩优秀、品德优良的外国留学生,金额从8000元到1.2万元不等。
落户福利和补贴
留学生在武汉落户后,根据个人情况可获得5万至100万不等的住房补贴。
前两年内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按7.5%税率征收,五年后按15%税率征收。
留学归国人员有权购买一辆免税车辆。
高校留学生补贴标准
免交在学期间的全部学费。
提供在学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补贴(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而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