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人员要证明自己的学历和学位,通常需要以下步骤和材料:
报到与注册
在到港后的三个月内,到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报到。
毕业前再到该处申请学习证明。
办理留学证明
可以在离港前1个月到中联办办理“在港留学(工作)证明”。
携带资料包括港澳通行证(含学习期间所有签注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学生证或职员证正本。
如有代办需求,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书及相关人员的证件影印副本。
学历认证所需材料
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底)。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香港学习期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外文翻译件原件(如果为外文)。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如果适用)。
退学证明(如果适用)。
工作身份证明(如果适用)。
以上步骤和材料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或相关教育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