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生准迁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
申请人需提供原户口簿及复印件,并在新户籍地落户后更新户口簿。
国外学历认证:
国外学历认证书。
批复:
相关单位的批复文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
所迁出城市或辖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随迁人员资料证件(如适用)。
房产证明
目的地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已有住房)。
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就业或学习证明材料
就业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就业或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迁入地的相关证明材料
迁入地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迁入地的房产证明(若已有住房)。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和配偶的社保卡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和配偶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彩照:
申请人需要提供2张2寸近期彩照,其中一张须贴于准迁证申请表上。
建议:
请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部分材料可能需要提前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或更新,建议提前规划好时间。
携带所有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办理,确保按照要求提交所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