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上海的认定主要依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学历要求
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学历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海归博士:1年以上(360天)。
海归硕士:半年以上(180天)。
海归学士:2年以上(720天)。
访问学者:1年以上(360天)。
对于疫情期间因网课等原因导致境外学习天数不足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回国时间界定
获得国外毕业证、学位证书后回国,回国时间为获得毕业证后首次回国入境时间。
课程已结束先回国,之后出国才获得国外毕业证、学位证书,回国时间为课程结束后首次回国入境时间。
课程未结束,回国内上网课,此后获得国外毕业证、学位证书,回国时间为课程结束时间和毕业证时间之间。
工作与社保要求
毕业后2年内来上海工作,并缴纳上海社保和个税。
社保、个税、劳动合同与工作单位的主体一致,社保基数和纳税收入合理匹配。
劳动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其他要求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没有进入失信名单。
特殊政策
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的留学生或在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用人单位至少为2名员工缴纳社保,公司信誉等相关信息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
留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判断准确的回国时间,并在回国后的两年内来上海工作,累计社保,同时满足上述其他条件,即可申请落户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