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留学生家庭的主要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准备材料
学历和学位证明:需要提供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或研究机构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身份证明: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居住证明:如果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如果租房,则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其他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子女随迁证明、国内单位接收函、档案保管证明等。
办理流程
学历认证:回国后,首先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报到和介绍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派遣报到通知”和“落户介绍信”。
单位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落户派出所: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并办理居民身份证。
其他注意事项
稳定居住落户:如果租房居住,可以申请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等相关材料。
集体户:如果没有房产,可以选择落集体户,需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落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