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留学回国人员的“应届生”身份,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规定,并不存在应届和往届的区分,留学生没有三方协议,是否为应届生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界定。以下是用人单位在界定留学生应届生身份时通常会考虑的因素:
毕业时间或学位认证时间:
用人单位可能会参考留学生在国外院校的毕业时间或回国后取得学位认证的时间。
社保缴纳情况:
留学生在毕业两年内如果没有参加过工作并缴纳过职工社保(城乡居民医疗或养老保险除外),则可能被视为拥有应届生身份。
特殊情况:
如果留学生在本科毕业后先工作几年再出国留学,只要满足在毕业两年内未缴纳职工社保的条件,回国后仍可被认定为应届生。
其他要求:
有些单位可能还会要求留学生的户口、档案等保留在人才市场或留服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单位对于留学生应届生身份的界定可能有所不同,最终应以企业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