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怀来教育君 · 2025-01-01 21:00:01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如下:

分数优先原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

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艺术类(校考)专业(类)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时仅承认考生第一志愿有效。

校考成绩合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校考成绩合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校考成绩合格。

其他专业如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也要求校考成绩合格。

文化统考成绩要求

文化统考成绩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综合成绩计算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排序规则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投档规则:

艺术设计专业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河北省规定的投档规则,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分专业录取工作。

建议考生根据这些录取原则,结合自己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合理选择专业志愿,以确保能够被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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