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已经启动了取消省属高校二级学院行政级别的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相关政策和改革措施,以下是改革的主要内容:
取消行政级别:
二级学院及领导人员不再保留行政级别。
实行职员制:
二级学院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将实行职员制,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级别进行管理。
改革用人制度:
高校获得更大的办学自主权,能够自主确定教学、科研、教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量,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以及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扩大管理权:
鼓励高校在二级学院开辟试验区,扩大在人员、财务、物资等方面的管理权,以形成局部优势,打造学术高地,突显办学特色。
提高管理专业化:
通过改革,旨在提高二级学院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被视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减少行政化倾向,增强高校的自主性和学术自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