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资助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出国留学人员与资助单位之间签订的关于资助出国留学事宜的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以下是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出国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留学基金委的同意出国书(若有)、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收入证明或存款证明等。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公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选择公证地点
可以选择线下: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
也可以选择在线:公派出国协议书公证。
办理公证
留学人员本人及保证人需到场,并在公证员面前在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上签名。
保证人如果已婚,可能还需要配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到场,同意担保人担任担保人。
信息录入:需要本人、保证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录入信息。
公证完成
公证处出具公证书,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
加急情况下,公证时间可能缩短至3个工作日左右。
注意事项:
担保人通常选择连带责任担保。
出国人员在领取签证和机票之前需完成签约公证和交纳保证金等手续。
公证书通常包含声明书的中外文版本和公证词。
办理公证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证处,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免遗漏。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发布的参考信息,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时间有所变化,请以当地公证处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