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档案的领取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高中以上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原件。
高等教育学籍证明可在“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
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复印件1份。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1份(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个人翻译无效)。
如果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
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1份。
提交材料至留学服务中心
申请人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上述所有材料。
办理调档函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
提取档案
申请人携带调档函到档案所在机构提取档案。
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与申请人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档案托管
档案可以托管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各地人才服务中心。
建议
选择存档机构:根据个人需求选择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且不受地域和户籍限制,但需要亲自办理手续;人才服务中心存档地理位置便利,回国就业调档也更方便,但可能会失去应届生身份。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档案的领取和后续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