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泰国留学贷款的限额和条件如下:
贷款限额
贷款最高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杂费总额的80%。
若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学杂费总额的70%;如系银行或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可提高到80%。
个人留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受教育人留学所需全部费用总和的80%,借款人需自筹至少20%的资金。
贷款用途
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等。
留学保证金贷款金额以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列明的要求金额为准,原则上不超过受教育人所需留学保证金总额的90%,且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其他条件
留学贷款是指银行向出国留学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或其配偶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在境外读书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的外汇消费贷款。
贷款期限一般为3至6年,最长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就读情况和担保性质分别确定。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则按人民银行关于利率调整的规定进行利率调整。
建议:
申请留学贷款前,仔细了解贷款条件,包括贷款限额、用途和利率等,确保贷款额度满足留学需求。
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规划贷款金额和还款计划,确保按时还款。